近日,嘉峪关市司法局朝阳司法所的墙面上,再添一面绣有“依法保障劳动者 精心呵护农民工”的锦旗 。
11月中旬,巨某等10人来到朝阳司法所,就农民工工资欠薪纠纷申请调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纠纷情况:2023年7月,巨某等人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在该公司某项工程的安全员、资料员、审核员等岗位工作,工资按日薪计算。自今年2月开始,该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工资,直至8月工程结束共拖欠10人工资合计661705元。其间,巨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讨要薪酬,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巨某等人本希望通过劳动仲裁结算薪酬,但劳动仲裁程序慢、时间长,年关将近,巨某等人生活已经陷入困境,急需拿到薪酬保障正常生活。
初步摸清情况后,朝阳司法所快速启动联调机制,会同市人社局、社区调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查验巨某等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资发放报表等材料,准确核算拖欠工资金额;仔细询问项目负责人工程具体情况,组织双方核对证据。
调解现场,个别人员出现情绪激动情形,调解员迅速采用“背对背”方式倾听双方诉求,使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通过交谈了解到,巨某等人与该公司项目负责人相识多年,关系融洽,其中有个别讨薪人员还曾垫资支持工程运行;而项目分包公司拖欠工资的真实原因是总包方工程尾款未到位导致资金链中断,无力支付工资。
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迅速调整联调方案,由市人社部门联系项目总包单位尽快结算尾款,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调解员负责向项目分包方负责人和巨某等人解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同时以和风细雨的情感沟通,将“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与说服疏导“息诉止讼罢访”的柔性化调解手段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问题,避免激化矛盾。
经过两天的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劝说,最终该公司负责人与巨某等人达成一致,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薪酬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到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巨某等人一一进行了回访,确认10人工资全部到账,至此这起农民工欠薪纠纷调解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协调联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初始萌芽阶段,不让农民工的“薪酬”变“心愁”,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供稿:嘉峪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