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学法|典型案例】一时口舌之快 司法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24-08-15 18:27:49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典型案例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侵犯。2020年6月12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辱骂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冯某某司法拘留15天。

  冯某某系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经依法传唤冯某某拒不到法院,后经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2020年6月11日上午,办案人员来到冯某某住处,见其卧床不起,在法官亮明身份后,冯某某张嘴就污言秽语,态度极其蛮横,对执行法官进行谩骂、侮辱、威胁,用语不堪入耳,执行法官多次提醒冯某某注意言辞,但其仍置之不理,甚至威胁、恐吓法官,法官再三劝阻和警告仍然无效。随后冯某某被带至法院后,其态度依然蛮横,无视法律与法院工作纪律,毫无悔过之意。面对冯某某的恶劣行径,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遂决定对冯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以案说法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必须无条件得到执行。人民法官是共和国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辱骂法院干警,是对司法尊严和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必受严惩。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像冯某某这样公然辱骂法官,不仅暴露了其法律意识的淡薄,而且其终将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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