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动出击,对我市各中小学周边商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摸底排查,以检察公益诉讼净化校园周边食品环境,让孩子们吃的安全、家长买的放心。
在走访过程中第六检察部干警发现,自去年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实行以来,中小学周边出售食品的商铺内未发现劣质“辣条”“五毛食品”的踪迹,但是水晶泥、超轻粘土、“假水”等玩具却多有发现。针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销售过期食品问题,第六检察部干警现场联系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于商铺销售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销售水晶泥、“假水”等三无产品的问题,第六检察部拟在排查结束后向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督促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未成年人也是社会的消费群体,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安全意识淡漠,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会继续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走访,并加强与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更好地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杜绝劣质食品、有毒玩具“卷土重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