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4-12-25 17:29:3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12月24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主持召开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法治精神。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更是每名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并躬身实践的精神要义。班子成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要以法治为引领,以宪法为准绳,确保每一项检察决策、每一次司法实践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切实担当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维护宪法权威是每个人肩负的重要使命,班子成员要引领和带动全院干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确保每一项检察决策、每一次司法实践都能精准体现宪法的权威与法治的公正。要在法治建设中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实践。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刻领悟法治思想与宪法精神的内涵,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治理。确保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项事务时,都能体现出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正的执着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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