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继禄 赵曼青)11月7日上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经全市两级法院严格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0起执行案件的1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7万元,救助金额从6000元到14.7万元不等。
司法救助金不仅解决了部分救助申请人的临时急迫困难,更重要的是让部分身心受到伤害处于弱势群体的救助申请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温暖,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发放现场,为确保准确无误,工作人员对到场的救助申请人身份进行认真核对,快速办理救助金领取相关手续,告知救助的目的和意义及其自己的承诺事项,各救助申请人心怀感激,连声致谢。
被救助人汤某的父亲办理完领款手续后高兴的说:“2016年儿子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对方只支付了一点赔偿款。没想到今天能领导14.7万元的救助金,这下解决了我家的大问题,更是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非常感谢党和政府,非常感谢法院!”
被救助人曹某(女)流着泪说:“2017年我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撇下老人、孩子和我,家里的顶梁柱没了,经济收入巨减,生活陷入困境。肇事方王玉军还在服刑,没有拿到赔偿款。这次法院救助7.3万元,真的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老人看病、孩子上学的费用有了着落,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法院为我家排忧解难。”
2019年以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本任务和总要求,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加大对涉案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真心为其想办法、解难题、办实事。1-10月共向6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4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多举措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暖送到困难当事人的心坎上,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确保公平公正,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为确保安全,救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各位救助申请人的救助金将在3到5个工作日到其银行账户。(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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