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早晨,一位中年男子来到嘉峪关市司法局建设司法所,一进门就语无伦次地问工作人员能不能帮帮他,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工作人员见状先让其平复情绪,并引导他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该男子名叫申某,是做二手车生意的,与许某是二十几年的朋友,今年6月中旬,许某带其朋友高某找申某借钱,高某称因生意周转不开,需借36000元,并承诺最多一周就可以还款,申某觉得许某的朋友应该可以信任,就将36000元钱于6月29日通过微信转账借给了高某,没有让高某打借条。但时间过了将近二十天,高某还是没有还钱的打算,一催就是让申某再等等,申某也急需用钱周转,无奈来到司法所求助。
了解事情原委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欠款人高某取得联系,并约高某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高某给申某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在生活中,因资金借贷、生意往来需要资金周转时,不管是亲朋还是好友都应出具收条或借条,否则,一旦形成纠纷,就会因缺少必要的证据而带来麻烦。(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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