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累,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青海省某公司与嘉峪关市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中,由于青海省某公司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需途经疫情风险区,为避免因疫情防控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有效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经双方同意,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该起上诉案。为确保庭审顺利开展,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多次庭前模拟登录、调试设备,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指导其熟悉操作参与庭审。
7月20日上午,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井然有序,庭审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庭审活动如同“面对面”进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同步将电子开庭笔录传送给当事人进行网上签名确认。
互联网法庭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案97件,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既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又保障了当事企业的诉讼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