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链长+院长”协同创新机制发展,保障农业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进一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7月12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一行4人前往新城镇横沟村、长城村,就某保险公司与某合作社农作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组织各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2020年,上诉人某合作社在某保险公司为种植的农作物投保了高原夏菜保险。同年,农户种植的辣椒因遭遇霜冻而产生重大损失,保险责任承担双方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如何确定损失大小及保险理赔数额存在争议,未能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二审法院受理后,为更好地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对农险承保、农作物种植、受灾受损及赔偿数额等情况有更直观的感受,法官决定赴横沟村、长城村种植户的田间进行实地查看,并向相关人员调查取证,组织保险公司和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解,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奠定基础。
涉农保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方式。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察民情、观民意、知民心,坚定不移为群众办实事,始终把保障企业权益和维护农民正当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提升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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