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针对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建立了非诉执行案件双方参与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相互监督机制、会商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意见》的会签,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协作配合,加快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有效衔接,通过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执法监管保护合力,将大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破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行难题。(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