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立法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制定项目《嘉峪关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调研项目《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要做好政府规章《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继续推进政府规章《嘉峪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
《通知》指出,起草单位在立法调研、起草过程中,要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立足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起草条文要具体、明确;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制度设计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要充分组织论证。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立法要求,拟定具体起草工作计划,细化法规规章草案从调研起草到集体决议等程序中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抽调精兵强将和专业人员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把立法的过程与解决问题的过程统一起来,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