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嘉峪关市司法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经验交流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新华同志主持会议,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传达了省、市疫情防控办的文件精神;参会人员学习了《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司法所代表对《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社区矫正管理科通报近期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会人员围绕《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周年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行了座谈交流,重点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执法意识、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于新华同志就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法》是我国司法理念的新进步和司法制度的新发展,对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制度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持续加强《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三要对照《社区矫正法》深入查找短板漏洞。要常态化开展指导和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最后于新华同志还对“两类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交流会,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政治站位,总结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以来的工作成效,开展了一次切合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为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刘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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