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引发的邻里纠纷,妥善化解了矛盾,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到了案结事了。
申请人文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上下楼邻居。文某自2009年入住以来就发现厨房和卫生间上顶有漏水现象,经过十多年与被申请人的持续交涉无果,严重影响了文某正常的家庭生活。文某向社区及民间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诉讼中,文某申请对其房屋损失情况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司法技术处收案后,办案人通过翻阅案卷,与主审法官沟通案情,认为本案如果简单地开展鉴定,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可能激化并加剧邻里矛盾。技术处工作人员发现被申请人曹某采取消极逃避措施,将法院电话设成黑名单拒绝接听,遂采取上门张贴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告知。后曹某迫于压力到法院与文某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借机进行调解,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深做透当事人思想工作,解除了当事人的心结,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曹某当场向文某全额支付了损失赔偿款,这场持续了多年的邻里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内在动力,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本着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办扎实,切实让群众满意,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持续发力。(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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