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对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共检查旅馆、宾馆、酒店45家。主要围绕旅馆、宾馆、酒店是否严格落实公安部“五必须”制度要求,是否如实登记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遇到可疑情况是否能够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旅馆、宾馆、酒店未悬挂《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标识牌,部分住宿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不了解。对此,未检检察官向旅馆、宾馆、酒店经营者通报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张贴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现场宣讲“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内容及不落实有关规定的后果,要求住宿经营者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杜绝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在旅馆业遭遇侵害案件的发生。(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