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关于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博伟带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于11月11日,前往嘉峪关市看守所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王博伟在分别检查了嘉峪关市看守所接待大厅、讯问室及食堂的疫情防控措施后,通过视频与在监区内封闭的看守所所长进行了工作交流,进一步了解了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措施及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
王博伟在检查结束后,对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监管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慰问。随后王博伟对近期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应当深刻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提高防疫意识,增强责任担当,以科学的方法竭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监管场所“零感染”。
二是严格防疫措施,加强自身防护,尤其是从事监管工作的一线干警,特别要注意个人安全,严格消毒消杀程序,最大限度为监管干警依法履职提供强力支持和保护。
三是驻所检察室全力配合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加强沟通,实时掌握监管安全情况,听取看守所意见和需求,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看守所实际困难,保证监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王灵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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