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伟检察长对本市胜利、新华两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法》正式生效实施后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查阅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并通过定位系统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行动轨迹,全面掌握了嘉峪关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随后王博伟检察长与司法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对社区矫正工作及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在原有工作的良好基础上,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改造水平,通过教育矫正向社会输出合格公民,树立嘉峪关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
检察机关和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共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依法执法、依法监督能力;
嘉峪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要积极履职,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要求,通过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监督及时、准确、到位。司法局副局长于新华对王博伟检察长提出的要求表示赞同,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工作,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
嘉峪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接下来的检察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王博伟检察长的要求,以求极致的态度抠细节、找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司法局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提升了司法所的执法水平。通过本次专项检察,及时发现了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不足和问题,督促司法所整改,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力度,促进了本市的平安稳定,为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张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