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共促共赢,着力打造“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新模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当表率、作示范、走前列,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夯实思想基础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检察院制定《嘉峪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市院党组多次以专题报告、案例报备等方式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各方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听取审议市检察院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专项报告,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市委政法委进一步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助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的工作方案》,大力支持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党建业务融合
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将“司法为民”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命题作文”。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路径融合”支部工作法,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大局,以“检护民生”等专项监督活动为引领,积极主动履职,不断强化捍卫公益利益的政治担当,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诉讼保护难题。聚焦绿色发展,集中力量办理恶意倾倒垃圾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运“野麻湾长城2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垃圾2.1万㎡,有效恢复文物和农村人居环境风貌。聚焦食药安全,通过开展乡镇食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乡镇市场监管缺失问题,案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宣传。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工作,追回欠缴租金37.55万元,保障国有财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1起国有土地长期闲置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个人信息安全领域办案力度,督促撤销行政机关公示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资料1000余条,案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宣传。
党建机制融合
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探索机制创新,以“党建互联”形式,不断壮大公益保护“朋友圈”。联合市文旅局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会签《关于联合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办理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居全省首位。与市水务局会签《嘉峪关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力度。组织召开嘉峪关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暨地下水超采工作联席会,与市水务局开展地下水超采专项监督工作,并印发《关于对嘉峪关市地下水超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地下水超采案件办理力度,确保水资源安全有效利用。与市审计局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审计局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办法,以此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发展,融入社会治理,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党建品牌融合
打造检察亮点显成效
坚持“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工作理念,找准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着力点,持续擦亮“益嘉同行”公益诉讼亮点品牌。打造“党员+”办案团队,结合人大代表公益观察员、特约检察官助理等,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到办案一线。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人大代表工作站、政协委员工作站建立公益诉讼联系点,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观察员,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转化,及时有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机制建立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益诉讼诉前磋商27件,参与公开听证10件,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9件,参与整改效果评估17件,累计参加办案活动130余人次。“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被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列入“五个品牌”之一,作为亮点工作被写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被写入嘉峪关市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实施意见中。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刊发推广。通过该机制办理的案件,已有2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4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