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中院赴大庆中院开展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7 22:45:54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精神,确保人民法院数据安全,按照《省法院开展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安全备份的通知》,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法院的带领下前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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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中院与大庆中院举行了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签约仪式,并在甘肃高院与黑龙江高院的共同监督下签订了档案数据互为安全异地备份协议书和保管清单,封存保管了备份档案数据6.21TB。此次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有效规避了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给档案数据带来的损毁灭失风险,为重要档案数据的安全提供了保障。交接仪式后,参观了大庆中院档案库并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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