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中院推进“阅核制”落实落地

发布时间:2024-10-22 20:37:34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自阅核制实行以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盯阅核主体,细化三项举措,持续推进“阅核制”落实落地,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案件裁判质量持续向好。

  规范阅核流程 制定阅核清单

  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制定《嘉峪关市法院案件阅核清单(试行)》。该清单细化了执行案件刚性阅核范围,适当扩大诉讼案件刚性阅核内容,统一规范了阅核样表。1至9月,全市法院结案8637件,其中经院庭长阅核案件结案数为2191件,占比为25.37%。

  明确阅核主体 压实管理责任

  进一步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压实办案法官主体责任,强化院庭长的监督职责,防止对审判质效的监管出现“宽松软”现象。结合城区法院团队建设情况,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庭长、副庭长承担一级阅核主体责任,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1至9月期间,全市法院经院领导阅核案件结案数为741件,占比为33.82%;经庭领导阅核案件结案数为1450件,占比为66.18%。

  更新阅核观念 加强结果运用

  阅核工作中,严格区别阅核与审批、办案与管案。阅核严格把关案件的裁判质量,院庭长对审判人员拟定的裁判文书的阅核意见不能变更承办法官、合议庭的合议结果,但可以建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推行院庭长阅核制,有利于提升案件质量,统一裁判标准,降低了案件上诉率。(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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