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中院:创新司法鉴定新模式 “三个环节”助力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9-12 17:26:0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743”工作部署,健全完善“三诉共治”新机制,统筹布局,实现一体化管理协同推进的总体安排,在两级法院责任捆绑风险共担的考核机制下,统一办理司法鉴定委托案件,创新从鉴前、鉴中、鉴后“三个环节”入手,细化司法鉴定工作,提高案件质效,破解了其在司法委托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司法鉴定采信率达100%,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提升司法委托质效,嘉峪关中院求实创新,从鉴前、鉴中、鉴后三阶段入手,高标准部署、严要求落实。通过对鉴定全过程的精细化把控,对各环节管控精益求精,力求更好,实现了司法委托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鉴定前,加强立案审查,慎重启动司法鉴定,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规定》,递进式地审查鉴定请求是否满足“关联性—可行性—必要性”三个条件,防止过渡性鉴定的产生,坚决杜绝重复鉴定和多头鉴定。对确有鉴定必要的案件择优选择鉴定机构,以确保鉴定案件质量。

  鉴定中,推行节点管理,实行专人排查、督办制度。通过细分流程,实行节点把控。从立案审查、补充材料、选择机构、现场勘验等线上环节由专人每日在委托鉴定平台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案件各环节紧凑衔接。对于选定的本市鉴定机构,采用超短鉴定时限,法医类鉴定时限设为10日,二手车评估鉴定时限设为5日,远低于省法院通报的全省平均鉴定时限。通过节点管理这一科学举措鉴定效率大幅提高,为审判执行部门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

  鉴定结束后,技术处树立法院各部门一盘棋思想,实现技术调解和庭审调解无缝衔接,与审判法官相互配合即时调处案件妥善化解纠纷,并尽可能动员义务人当庭履行即时清结,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今年上半年,嘉峪关中院总委托案件数58件,线上结案数55件,结案率94.83%,案均时效7.76天。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总委托案件数57件,结案数52件,结案率91.23%,案均时效17.28天。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案均时效12.52天,比全省案均时效21.33天缩短8.81天。结案率93.30%,较全省平均值83.69%提升9.61个百分点,且鉴定报告采信率达到100%。司法鉴定效率显著提高,全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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