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持续创新驱动,积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平台,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现代化能力显著提升。
聚焦服务中心工作
构建良性互动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部署要求开展专项监督,多次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汇报嘉峪关公益诉讼检察新动态、新情况、新发展,主动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工作思路与市委要求保持一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听取审议市检察院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专项报告,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遵循和路径。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市委政法委进一步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
助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的工作方案》,大力支持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聚焦社会力量参与队伍建设
提升监督合力
聚焦线索发现、线索移交、线索管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社会监督参与检察监督新路径,组建公益观察员队伍、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搭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通过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与调查取证、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整改效果评估等全过程办案活动,确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精准聚焦群众关切,检察建议内容精准维护公益,整改效果评估精准符合民意,同时对检察办案起到监督督促作用,促进案件规范化办理。办理的社区废品回收站污染环境案、市区停车收费案、外卖骑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案等,通过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切回应群众诉求,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队伍建立以来,人大代表、公益观察员共向市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初核后立案调查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公益诉讼诉前磋商20件,参与公开听证9件,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9件,参与整改效果评估5件,累计参加办案活动百余人次。
聚焦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共治成效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构建常态化长效沟通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主动争取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切实提升共治共享质效。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与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印发《嘉峪关市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在20个人大代表工作站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选聘30名人大代表为公益观察员,对人大和检察机关的线索移送、联系沟通、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人大监督检察建议整改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成果互转等配合方式。机制建立以来,开展业务培训5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案活动65人次,4件代表建议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转化为检察建议。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的关城墙体文物保护案及再生资源回收污染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高质量案件。健全与行政机关共建共治工作机制,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文物保护领域协作机制;联合市水务局、市河长办建立河(湖)长及水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消防安全领域协作机制等。通过联席会议、双向案件咨询、线索移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机制建立以来共受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1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磋商结案1件,共同开展河湖巡察10余次,参加河湖长联席会议8次。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渠道,打通“12345”平台、信访平台、政法综治平台等数据通道,整合信息平台数据15000余条,筛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式,旨在“事前”征集群众需求,接收公众提供的公益损害线索;“事中”邀请公众代表参与案件调查、听证、提供专业意见;“事后”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回头看”,强化治理效果,体现司法民主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实践探索,也是检察机关依靠党委政府,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的新样板。(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