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这是该院交叉执行完毕的第一案。
据了解,敦煌市甲公司申请执行敦煌市乙公司、天津市丙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金1000万元,在执行到位金额200万元后,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省法院开展交叉执行后将本案指定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开展财产查控、执行调查,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约谈双方当事人等方式对案情进行研判分析。在充分做好前期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在敦煌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敦煌市房管中心查询查控敦煌市乙公司名下涉案房产20余套,调取房产信息并送交评估;在相关银行查询、冻结敦煌市乙公司名下资金1000余万元,并实地察看涉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履行方案。在充分掌握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状况,积极复盘案件过程后,承办法官约谈双方公司负责人到法院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释法析理,督促被告敦煌市乙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敦煌市乙公司向敦煌市甲公司再支付现金200余万元,余款以涉案房产评估抵顶,至此该交叉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是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破解执行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心用情谋划,真心实意助企纾困,在依法强制执行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实现了双赢多赢的目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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