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社区矫正对象关心时事、关心国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近日,嘉峪关市司法局永乐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学习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近期召开的全国两会主要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并对大家关心的促进就业、民生保障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其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民法典》宣传片,学习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主要框架和制定出台过程,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就《民法典》中见义勇为免责、禁止高利放贷、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负责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学习结束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二是要努力工作,树立信心,肩负起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要继续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树立“疫情还未结束、大家提高警惕”的理念,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少聚集等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方式。
此次集中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更深刻地领会了“两会”精神,也对《民法典》有了初步认识和了解,有利于促使他们明确改造目标,重树生活信心,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态接受矫正,努力生活,顺利回归社会。(薛姣)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