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4 10:26:48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面对近期国内新冠肺炎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频发形势,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服务需求,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及法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嘉峪关市各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加强责任落实,积极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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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担当  压实工作责任

督促各司法鉴定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确保司法鉴定各项工作抓实抓紧,抓出时效,抓出成效。

靠实管理职责,加强防控措施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内部防控工作,确保鉴定机构场所和人员安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消毒物具,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环境清洁,做好环境检测台账记录,确保办公场所卫生安全;加强防疫知识宣传,严格防护要求,引导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上班期间佩带口罩;严格落实窗口来访人员健康码亮码扫码、体温检测和身体情况监测等信息登记,进行台账化管理,发现有咳嗽发热症状、疑似肺炎患者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防疫措施,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进行有效处置。

调整服务方式,积极担当作为

        加强司法鉴定流程管理,采取电话预约制度,同时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热线、钉钉等网络形式组织开展各类相关业务,减少接触频次,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的特殊需求,适时开通服务绿色通道,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或者可能出现的医患纠纷等方面司法鉴定问题的鉴定服务,优先进行审查受理。

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

       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人的专业特长,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采取定期报告和动态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引导,对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不跟帖、不炒作,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司法鉴定服务相关工作信息。通过12348 热线、甘肃法网及嘉峪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广大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刘莹)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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