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批示精神,认真总结分析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10月10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在嘉党组成员及两级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建明副检察长组织传达学习了9月22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4次推进会暨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蒋康志副检察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忠科在《关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4次推进会暨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的报告》上做出的批示精神,以及市政法委书记李亦军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7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康志就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出了4点要求:
01 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会议、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要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部门的每一位干警,进一步提升部门干警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02 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完成好“六清”行动任务
市院扫黑办发挥好带头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在下一阶段组织好“六清”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质量。同时,对制发的《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切实发挥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03 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各业务部门及干警,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同步审查工作机制,公正执法,确保案件、线索质量。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自我监督和办案监督,加强廉政教育,确保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廉洁奉公。
04 积极主动履职,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案件办理,认真做好维稳工作,进一步保障社会秩序。(王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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