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嘉峪关市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责,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为全面开展创城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为有效解决全市创城工作中面临的私搭乱建、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破坏植被、乱停乱行、不规范养犬等不文明行为及全市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嘉峪关市先后制定了《嘉峪关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公告》《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开展犬患专项整治的公告》等。
针对以上文件嘉峪关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创城工作实际,找准问题症结,捋清法律依据,采取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充分沟通协商等方式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各类文件合法、合规、可操作,为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薛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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