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和省人民检察院督办的通知要求,8月19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苏瑜韬带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部门负责人到市公安局,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反洗钱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同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曹华林进行沟通协调,针对我市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线索少、发现困难、成案率低,与上下游犯罪交织、侦查取证困难等问题进行了商讨。
最后双方就今后开展洗钱案件工作协作达成了初步共识: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双方要定期沟通联系,加强洗钱犯罪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完善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打击犯罪行为强大合力;二是及时善于发现线索。要强化对现有的反洗钱案件工作的分析研判,从办理的毒品、贪污贿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中,看是否存在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或者协助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转移与其职业或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等可能涉及洗钱的线索,增强工作前瞻性;三是加强提前介入。为了更好的确保案件质效,对于公安机关立案的涉嫌洗钱犯罪案件,检察院要提前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取证和定性,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洗钱犯罪侦查方面提出引导侦查的意见;四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四个最严”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涉及老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要加大对现有案件的办结力度,同时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烟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工作合力,为嘉峪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连冠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冯耀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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