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及2013—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怡通报了十年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民三庭庭长刘宏伟通报了2013-2023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团长陈玉忠、市知识产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酒钢公司及有关二级企业负责人、市城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统计,2013年至2023年,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0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从受理情况看,中级法院80件,城区法院90件。从案件类型来看,著作权类纠纷113件,占近七成;商标权类纠纷39件,占22.9%;不正当竞争类纠纷15件,企业名称权类和特许经营类纠纷各2件。从裁判方式来看,判决58件,占34.1%;调解、撤诉或按撤诉处理101件,占近六成;驳回起诉等方式结案11件。从审判组织来看,合议庭审理97件,占近57%;独任审理73件,占43%。
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嘉峪关某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某某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使用合同纠纷案;甘肃某某酒业有限公司诉甘肃某某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嘉峪关市某某羊饭庄与王某某羊饭庄、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嘉峪关市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峪关鸿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某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峪关市某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厦门A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甘肃B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嘉峪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陈某与嘉峪关市某汽车装饰服务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宝某某视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嘉峪关保某某眼镜有限公司、嘉峪关东方宝某某眼镜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嘉峪关某娱乐会所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其中有5件先后入选甘肃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2件裁判文书荣获甘肃法院“双百”优秀裁判文书一、二等奖。在每一个案例的评析中都提炼归纳了类案特点,总结了类案裁判规则,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参考和指导,也为相关行业从业者和参与者提供了专业法律指引。
供稿: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