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委网信办、嘉峪关市公安局下发通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要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网络谣言。要对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振凤